零售药店作为群众获取药品的重要渠道,与百姓健康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医药行业快速发展,我区零售药店数量持续增长,仅城区就达170余家,但在零售药店监管领域尚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药品质量管理存在漏洞。部分药店储存条件不达标,对需冷藏、避光保存的药品未按规范操作,导致药品失效。个别药店为谋取利益,甚至销售过期、假冒伪劣药品。二是执业药师“挂证”、在岗履职不到位现象突出。一些药店虽配备执业药师,但实际工作中却由无资质人员替代审方、指导用药,无法为患者提供专业用药指导。三
是处方药销售管理松懈。部分药店为追求销量,未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规定,随意销售抗生素、精神类药品,不仅增加药物滥用风险,还可能危害患者生命健康。四是零售药品价格管理混乱,相同的药品在不同的药店售价不一,有的相差甚远。且线上售药存在虚假宣传、处方药违规售卖等乱象,进一步加大了用药安全风险。
对此,建议:
一是强化药品全流程质量监管。相关部门要建立零售药店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药品购进、储存、销售全流程可追溯,规范零售药店价格管理,加大对药品储存条件的检查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店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标准。
二是规范执业药师管理。完善执业药师注册、在岗履职监管机制,运用人脸识别、电子考勤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控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建立执业药师信用档案,对“挂证”、履职不力等行为纳入信用评价,实施联合惩戒。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定期开展专业培训与考核,提升其专业服务能力。
三是严格处方药销售管理。推进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建设,实现医院处方与药店信息互联互通,确保处方药销售有迹可循。加强对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的日常巡查与暗访,对违规销售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四是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线上售药平台监管联动机制,明确市场监管、药监、网信、卫健等部门职责,实现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严格线上售药资质审核,加大对虚假宣传、违规售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线上药品销售环境。
五是提升公众用药安全意识。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群众对假劣药品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用药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筑牢药品安全防线,让群众购药放心、用药安心。
(报送人:王玉婵 区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