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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零售药店全面监管 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建议
  • 来源:政协商州区委员会
  • 作者:王玉婵
  • 2025年08月06日
  • 审核:区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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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作为群众获取药品的重要渠道,与百姓健康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医药行业快速发展,我区零售药店数量持续增长,仅城区就达170余家,零售药店监管领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药品质量管理存在漏洞部分药店储存条件不达标,对需冷藏、避光保存的药品未按规范操作,导致药品失效。个别药店为谋取利益,甚至销售过期、假冒伪劣药品。二是执业药师“挂证”、在岗履职不到位现象突出。一些药店虽配备执业药师,但实际工作中却由无资质人员替代审方、指导用药,无法为患者提供专业用药指导。三

是处方药销售管理松懈。部分药店为追求销量,未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规定,随意销售抗生素、精神类药品,不仅增加药物滥用风险,还可能危害患者生命健康。四是零售药品价格管理混乱,相同的药品在不同的药店售价不一,有的相差甚远。且线上售药存在虚假宣传、处方药违规售卖等乱象,进一步加大了用药安全风险。

对此,建议:

一是强化药品全流程质量监管相关部门要建立零售药店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药品购进、储存、销售全流程可追溯规范零售药店价格管理,加大对药品储存条件的检查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店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标准。

二是规范执业药师管理完善执业药师注册、在岗履职监管机制,运用人脸识别、电子考勤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控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建立执业药师信用档案,对“挂证”、履职不力等行为纳入信用评价,实施联合惩戒。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定期开展专业培训与考核,提升其专业服务能力。

三是严格处方药销售管理推进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建设,实现医院处方与药店信息互联互通,确保处方药销售有迹可循。加强对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的日常巡查与暗访,对违规销售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四是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线上售药平台监管联动机制,明确市场监管、药监、网信卫健等部门职责,实现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严格线上售药资质审核,加大对虚假宣传、违规售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线上药品销售环境。

五是提升公众用药安全意识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群众对假劣药品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用药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筑牢药品安全防线,让群众购药放心、用药安心。

                                   (报送人:王玉婵  区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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